1.借还书制度
(1)外借处图书实行全开架管理方式。读者入库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,先登记后借阅,无证不得入内。读者在选书过程中,应将挑选过不借的图书及时插入所取图书的架位,保持书架上图书整齐。爱护图书,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。选好图书后到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。
(2)办理借书手续之前,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,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,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。否则,还书时要求赔偿后果自负。
(3)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者需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,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(4)还书经检查、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好无损后,方可离去。
(5)保持室内清洁,不大声喧哗,不随地吐痰,禁止吸烟。
(6)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。
2.借书数量与借书期限
(1)借书数量:
①高职生限借书3册;
②行政人员、干部、工人、限借书5册;
③助教、助工以上职称(含助教、助工)的教学科研人员可借10册;
④校外读者限借书2册。
(2)借书期限、续借期限
①借书期限:文学、艺术类(I、J类)图书借期为30天,专业图书借期为60天。
②续借期限:文学、艺术类(I、J类)图书为7天,专业图书为15天。
3.其它规定
(1)样本书和工具书,仅供教师在室内查阅,一律不外借。
(2)外单位人员借书需经馆领导批准,方可办理借阅手续,并按期归还图书。
(3)我馆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。